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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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证据证明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进行查封、扣押

职权名称

对有证据证明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进行查封、扣押

职权类别

行政强制

职权编码

行政强制-2

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第二款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第二款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使主体

市级实施主体:365bet平台

区级实施主体: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备注

 
 

行政强制类(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职权运行责任清单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决定

    实施前应当先报告,经批准后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

2

    批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3

(二)执行

    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4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5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7

    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8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实施查封扣押

9

   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对依法应当没收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销毁。

10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11

(三)解除

    对符合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条件的,应当依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12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13

(四)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