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病残儿鉴定
职权名称 |
病残儿鉴定 |
职权类别 |
行政确认 |
职权编码 |
行政确认-4 |
依据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第二款 省、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
行使主体 |
市级实施主体:365bet平台 |
备注 |
监督电话:12320
序号 |
运行环节 |
责任事项 |
1 |
(一)申请 |
申请人向单位(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并办理相关材料。 |
2 |
(二)申报 |
单位(村、居委会)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 |
3 |
(三)审查核实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进行审查核实。 |
4 |
(四)区级鉴定 |
对符合条件的,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 |
6 |
(五)市级鉴定 |
申请鉴定者对区级鉴定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申请市级鉴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市级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