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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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除四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职权名称

对在除四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职权编码

行政奖励-5

依据

《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对在除四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行使主体

市级实施主体: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区级实施主体: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备注

 

                                         监督电话:12320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制定方案

依法科学制定奖励方案,明确奖励条件、程序等内容。

2

(二)审核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审定,并进行公示。

3

依法、及时调查核实举报投诉涉及问题。

4

(三)实施奖励

依法、及时按程序报批决定奖励的等级和金额。

5

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