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对血液透析室准入
职权名称 |
对血液透析室准入 |
职权类别 |
其他权力 |
职权编码 |
其他权力-20 |
依据 |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10〕35号)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应当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后,方可开展血液透析工作。 |
行使主体 |
市级实施主体:365bet平台 |
备注 |
监督电话:12320
序号 |
运行环节 |
责任事项 |
1 |
(一)受理 |
受理报送的申请材料。 |
2 |
(二)审核 |
对材料进行审查,委托血液透析质控中心组织专家审核。 |
3 |
(三)决定 |
对于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复;批复后医疗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 |
4 |
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报单位不予通过的理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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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事后监管 |
开展评估,加强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