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对医疗机构外出体检备案
职权名称 |
对医疗机构外出体检备案 |
职权类别 |
其他权力 |
职权编码 |
其他权力-7 |
依据 |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外出健康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地址以外开展的健康体检。 第二款 除本规定的外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址外开展健康体检。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一) 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外出健康体检情况说明,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受检者数量、地址和基本情况、体检现场基本情况等; (二)双方签订的健康体检协议书; (三)体检现场标本采集、运送等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书面说明 (四)现场清洁、消毒和检后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行使主体 |
市级实施主体:365bet平台 区级实施主体: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备注 |
监督电话:12320
序号 |
运行环节 |
责任事项 |
1 |
(一)受理 |
受理报送的备案申请材料。 |
2 |
(二)审核 |
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核。 |
3 |
(三)决定 |
对于符合条件的,作出决定,通知申报单位可进行外出体检。 |
4 |
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报单位不予通过的理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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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监管 |
对外出体检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