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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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除四害工作

 

职权名称

组织、协调除四害工作

职权类别

其他权力

职权编码

其他权力-2

依据

《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 第四条 第一款 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除四害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行使主体

市级实施主体: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区级实施主体: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备注

 

                                         监督电话:12320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制定工作计划

按照全国爱卫办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每年除四害工作计划。

2

(二)组织、协调

协调相关委办局积极配合开展各项除四害工作。

3

下发每年除四害工作计划,组织各区爱卫办认真开展除四害各项工作。

4

(四)工作督导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